找《萌芽》上一篇文章,题为《曲终人散》,作者徐璐.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9 13: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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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终人散 徐璐
安魂曲
小时候有个大的不着边际的理想:周游世界.我向往波尔金诺的秋天和普罗旺斯的夏日,渴望到西藏去看一眼纯净的天空和瑰丽的布达拉宫,到新月半岛看大清真寺和蒙面的异族女子,到南北极体验极昼夜以及深寒三千尺,还想去西班牙学弗拉门戈舞和过西红柿节,去非洲边打手鼓边吃香蕉.梭罗在《瓦尔登湖》里说过:一个人若生活得诚恳,那他一定生活在遥远的地方了.远方,一个多么有魅力的名词,意味着神奇的风景,更真诚的生活,以及在路上的无限可能.
周晓枫在散文《锯木场》很聪明地指出动物和植物的区别:当一只动物不再移动,它死了;而当一棵树被移动,它死了.人是一种动物,他必须移动,以动态来表征他沸腾的生命.唯有死去,他才能安居于小小坟冢,永不再流离失所,凯鲁亚克最著名的小说叫《在路上》.乔伊斯诗意地说:漂泊是我唯一的美学.也有作家总结过,两种小说题材具有恒久魅力:漫游小说和家族小说.
独自在路上的状态是危险而迷人的.没有遮挡的屋顶,你不知道下一秒天空会是旭日和风还是暴风骤雨,你甚至都来不及撑开伞;没有神谕的暗示,你不知道明天降临到头顶的是奇遇还是灾难,只能赤身在赌局中肉搏.心灵会因为这种不确定而承载巨大的起落,生命却因此越发华彩越发丰盈.是不是,只有维持一种在路上飘飘荡荡的感觉和心态,才能够保持一份文学的思绪和心情?
长大以后,这个理想不再那样令我梦魂牵绕,因为我开始相信一句歌词:最美在心不在远处.而“家”这个字眼在我的心里变得越来越重,越来越富有深沉的意味.我从拼命想要离开家变成一心只想回家.恋家并非出于脆弱而是缘于清醒,知道了自己真正想要什么.
成年后一直离开故乡瑟堡的罗兰·巴尔特说过这样一句话:有时候,远方意味着家的召唤.大学在外飘荡了四年以后,我开始对家有了一种近乎没有出息的眷恋.可考研的时候,出于专业上的考虑,我还是选择辗转到了另外一座城市.但我想,总有一天,我是要回家去的.长长久久永永远远地回去.平静地死在出生的城市,是我一直以来的设计.
记得大四的中秋节前夜,学校突然停电,正好接到妈妈电话,问我有没有月饼吃.在一片黑暗中我突然做出决定,明天就回家,去吃月饼!呵呵!第二天,我就当真跳上了回家的火车,在车上度过了一个中秋夜.虽说那时正是艰苦的考研期,乘坐的那辆火车也很混乱,可现在回想起来,依然十分珍惜那样的一个中秋夜.那种感觉,是一种知道动荡后就是宁静家园的安心.而家,是一支永远轻柔奏响的安魂曲.
*/这一首沉淀灵魂的安魂曲
我也曾梦想周游世界,梦想用自己的脚步丈量天地无边的辽阔,梦想用旅途中点点滴滴的感动充实自己日渐单薄的想象,我却没想过,这是一个大得不着边际的梦想.
远方一定很美,如果远方不美,就不会有那么多善感的信念执著地坚持追寻远方.可是远方到底在哪里?每一处经过的地方都会因为我们的走近而变得不再遥远,不再神秘,不再让人充满期待和想象.所以有人说远方很远,在你心里,同时远方也很近,就在你脚下.或许远方只不过是我们心目中一个太过完美的梦想,那是一个让我们用来自我安慰,同时也自我欺骗的地方.那是一个,我们一辈子都在努力寻找,却永远也不会找到的地方.
我们找到的,只是自己的家,那是一个想起来都让人觉得轻松自在、怡然自得的地方.我也很恋家,也是恋家恋到感觉上没出息的样子.可是我一点都不觉得羞愧,相反的,我很自豪,我很庆幸我有一个让我可以如此依恋的家.感谢爸爸妈妈,让我有一个这样的家,为了这样的一个家,我心甘情愿放弃远方所有的期待和梦想.
进行曲
最近一直处于重压之下.很累.看看朋友们,也都一样.工作的四处奔波,做学生的忙论文考试;出国的在拿学位,办移民,打工,压力更大.而远在美国奋战硕士论文的朋友教育我说:趁宿舍没人,拿一把扫帚在门背后举起来大喊一声:赐予我力量吧.呵呵,真是可爱的家伙.
我们所处的年纪,正是寻找和确定自己位置的时候,是脱离父母的庇护真正走向独立的时候.应该努力为自己争取一个好的起点.
马克思说: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最终确证.——我一直认为这是最经典的关于美的定义.只有我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能量,将所有的逆己因素变成顺己因素,让生活变成自己梦想的样子,我们才能从自己创造的生活中领略到美,并对自身的能力和价值加以肯定.那些懒惰和意志薄弱的人,只能被自己的失败弄得丧气;更愚蠢一些的,则会对自己一手造成的生活怨气冲天.还是大学时英语老师说得好:永远不要抱怨别人,不要抱怨外界,要怪只能怪自己做得不好.
小时候热爱生活,只能算是活得有兴致,对世界仅仅止于欣赏.世界是美的,我是世界之外的一个旁观者.现在热爱生活,是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真正值得去追寻的事物,于是,欣赏上升了一格,变成了参与.世界是美的,而我是世界的一部分,我应该也是美的、也应该创造美——这时的热爱,更负责任,也更有分量.
我喜欢的作家严歌苓说过一句话:爱人是纪律.——甚妙.一个人如果有深爱的人,他就不能松懈,不能放弃自己.他会为了匹配他的爱人而不断地进行自我约束、塑造、提升,想尽办法让自己精彩,让自己的爱情精彩.推而广之,如果你爱生活,就要接受生活给你的所有压力和挑战,竭尽全力将每一仗都打得漂亮.因为你爱它,你情愿遵守这残酷的纪律.
幸福是现在时.愿我总能跟上生活的急行军,愿每一刻都有慷慨的进行曲相伴相随,愿每一个现在都充溢着勇敢拓进的幸福.
*/这一首深沉、内敛的进行曲
我不热爱生活,从来都不.当我看到妈妈为阳台上新发的一片绿叶而欣喜不已的时候;当爸爸又发消息给我,叫我不要灰心、要相信明天一定会很好的时候;这样的感觉尤其强烈,同时伴随着惭愧和自责.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那么热爱生活,更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能像他们一样,对身边所有的人和事都充满了活力与热情.我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总喜欢沉溺在那些散发着淡淡忧伤的旋律和文字中,甘愿永世不醒.
其实人活着的方式有很多种,蓓蓓跟我说:不管怎么样,你得让自己活得好.似乎在那一瞬间,醍醐灌顶.是啊,我一直错以为自己把爱当成责任,却没想到爱被我当成的只是一种负担.我为自己想了太多太多,为那些关心我、爱我的人,想得太少了.我一直误会了他们对我的期待,其实他们,只不过要我开心地活着而已.就是这么简单,我有什么理由做不到呢?
老歌曲
近来宿舍一个姑娘总在唱一首老歌: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我们有共同的期许,也曾经紧紧拥抱在一起……
蓦地,就一下回到我的十七岁.我们的十七岁.
一度很迷一本小说,《告别天堂》,作者笛安.一直很少读书流泪的我,居然不止一次地看哭了.哭时光飞逝,哭消散的情谊,哭再也回不去的美好,哭年轻的、甜美的、充满伤害的爱情.正是这本书,使我对我的高中生活怀念到无以复加.
笛安说,一个人如果十年过去,还忘不了自己十几岁时的情人,只能说明她从来没有进化过.
我不知道他算不算我十几岁时的情人,毕竟,高中时只是我单方面的暗恋.但是,这么多年来,他在我心中占据着非常特殊的位置.每年的2月13号,我就会自然的想到:这是他的生日.记忆从未疏漏——看来,我进化得不好.呵呵.
也许,从内心底里我还是不愿意忘却我十几岁时的情人.
也许,永远也忘不掉了.
时隔多年,终于和他走了一场.虽然最后是分手的惨痛结局,但,我一点不后悔.我只后悔没有早恋,没有做他名正言顺的十几岁时的情人.
尽管,长大之后再看那时的爱,懵懂,单薄,也不够深刻.但我相信,大家都愿意笑着回忆往事,怀着温柔慈悲的心情.
每一场爱情都带有其自身特有的温度和光辉.或许它经不起沧海桑田,或许终落得个劳燕分飞,但那一段时间因为有了这样的爱人,这样的爱,便形成了“这般”的而不是“那样”的风景,于是,它便“这般”的迷人.这般度过一段生命,其实,挺好.
想一想呵,十六,十七,十八岁——正是生命绽放如花的美丽季节,又是心智单纯到什么都肯相信的年纪.星夜与操场,啤酒与纸牌,旧单车与宿舍楼,青草坪与小树林,风檐展书与白衣飘飘,隔水相望与临窗听雨,弹吉他的寂寞少年与一个姑娘水晶般的眼泪……这一切,真是美轮美奂.那些懵懂的孩子们,拥有与崇高的爱情相匹配的赤诚,以及与之最相宜的明亮的青春.这时的爱,最简单,最干净.
这时候,能够遇到一个人,点亮你的眼睛,点燃你灵魂深处的激情,你们一起爱一场,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所以,我坚持认为,生命最初的一次绽放,值得我们恒久的珍视.
朋友,看到如上的文字时,你有没有想起你十几岁时的情人呢?
那个曾带你温暖和安慰、欢笑与眼泪的情人,如今在哪里呢?
他,还住在你心里吗?
*/这一首缠绵悱恻的老歌曲
就快十年了,我不知道到我二十七岁的时候,是不是还跟今天一样,无法忘记,还是一个从来没有进化过的人.
可是,到底为什么要忘记?曾经那一段懵懂、青涩、刻骨铭心,却难以启齿,更不足为外人道的情感,不是值得我们恒久珍视的东西吗?
曾几何时,那是一块悬在心里的蜜糖,看一眼,就甜好久;想一想,就忍不住笑出来.我想那是没有人能抗拒,也没有人想拒绝的美好,时至今日我仍然这样以为.
曾几何时,那是一道无法碰触的伤痕,回想起来,就从手心里冒出丝丝的凉意,一种无法言喻的酸楚在霎那间涌上心头.我以为眼泪有缓解压抑情绪的作用,事实证明,也不怎么管用.
这么多年,我错过的人很多,而唯一真正让我觉得遗憾的,也只有最初那一段其实什么都不算的情感.有时候会想,如果当时,我有勇气早恋,跟他做名副其实的“十几岁时的情人”,到了今天我的遗憾会不会少一点.
其实,我到现在还觉得自己是对的.有些感觉,一说出来,就真的不美了.我宁愿要一个一辈子都想起来就觉得亲切、温暖的“好朋友”,也不要一个彼此都觉得尴尬、没有办法自在相处的“旧情人”.
到了今天,我已经可以坦然地面对这个也许一辈子都弥补不了的遗憾.就算我错过的,是人生中唯一的一次怦然心动,对于命运的这种安排,我仍然心存感激.感激命运让我遇到过这样的一个人,感激命运让我的人生有这样一段美好的回忆,感激在这一段不算爱情的情感经历中从来没有人受伤害,感激在一切都归于平静后我还收获了对爱情的更深刻的理解,和一个也真心真意把我当朋友的好朋友.就像朋友说的,就算不是跟自己最喜欢的那个人一起,未来的日子也可以很幸福.我相信,只要我们还抱有这样一颗赤诚而真挚的心,我们就不会辜负最终与我们相伴一生的那个人.
祭念曲
去年我写了个小说《忽然长大》.一些年轻的小姑娘不知从哪里弄到我的电话和邮件,好奇又急切地问:《忽然长大》写的是真事吗?你是小说女主角的原型吗?不愿自我暴露,却也不愿辜负她们,因为小说本来就是写给曾经的、现在的女高中生们的.于是我说了真话:是真的,我就是.我还说:我的小说很拙劣(非谦虚),可我的生活很精彩(无比骄傲),呵呵!——是的,生活如此丰盈多姿,决非一个短篇可以容纳的下.
高中时我有一些梦想:郑钧,北大、文学,他……很遗憾,那时的自己没有足够的力量抵达梦想.后来,这些梦想竟一一实现.尽管梦想姗姗来迟,尽管有失望、有失意、有失去,但,到底,梦想,还是降临了.美梦成真的时刻的确是美妙绝伦,奔赴梦想的路途中经受的一切苦痛挣扎都值得了.生活如此慷慨,我心怀感恩.
去年春天,他——我年少时最遥远最华丽的梦想终于成为现实.下面的话几乎不忍心说,等于在刚给了点希望后又立即浇姑娘们一头冷水.可是,已决定在篇文字里不撒谎,所以,我要说真话:在终于得到了他之后,我又放开了他.
原因很复杂.感情的事都是复杂的、说不清的.我想,问题主要在我.就像朋友批评我时说的:看你为人豪爽,其实骨子里是个难缠的林妹妹.林妹妹何许人也?林妹妹是个为了认定的一个信念,可以与自己、与全世界作对的人.因为他的固执,也因为我的格外固执,我们两败俱伤.
去年秋天,他远渡重洋.身心疲惫的我也回到学校继续自己的生活,读书、写字、思考、沉默,以及,无法抑制地怀念.有一些人,一些事,注定要铭记一辈子,想念一辈子.
塞林格永远是我热爱的作家.他笔下那些脾气挺坏、心挺好的主角永远令我着迷.在塞林格的短篇小说《献给艾斯美》里,那个叫查尔斯的动如脱兔的小男孩爱说一个谜语:猜猜看,一堵墙对另一堵墙说什么?答案是:在拐角处见.
我们都有各自的生活轨道,像墙一样,在固定的地点沉默的生长和延伸,隐忍恶意的敲击,对那些优美的轻叩则报以温柔回响.同时,为了固守自己的领地,我们也在遭受着误解、惩罚和内心的折磨.而最固执的我,遭受的是最残酷的责罚.只愿,浴血淬火之后,我内心的天地自有一片清澈澄明;而最珍视的东西,依然在我的视野之内、梦想之端闪闪发光,不曾走远.
一年时光转瞬即逝,又是春暖花开时.在最美丽的季节里,我虔诚地许下一个心愿:希望,在他和我都还没老成断壁残垣、互相辨不出来的时候,在彼此的笑容里还没有皱纹的时候,我们,还能在某个拐角处重逢.
*/这一首意味深长的祭念曲
喜欢那堵墙对另一堵墙说的谜语,希望我们真的能与那些擦身而过的梦想在下一个拐角处重逢.
曾经有两句经典到极富人生哲理的钟表广告,一个是“不求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另一个是“一旦拥有,别无所求”.我跟朋友说我选第一个的时候,他们都觉得,我不像这样的人.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这个问题上,我到底是怎样的人.我很喜欢的一个歌手张雨生在他的《大海》中,唱过一句我很喜欢的词:如果大海能够唤回曾经的爱,就让我用一生等待;如果深情往事你已不再留恋,就让它随风飘远.
我是一个从来不会主动的人,不懂得如何去争取,也不懂得怎样去保护.总是天真却很固执地以为,无论人或事,如果真是我的,就没有人能拿走.连妈妈都笑我傻,她问我怎么知道什么才是我的,她还说,不主动,什么都不会是我的.对此,我无言以对.尽管,我承认妈妈说的话有道理,可仍然不想去改变什么.
我想按照自己的轨道去行走,积极地面对我的人生,做我自己该做的事情,为自己那些说起来都很渺小的目标竭尽所能.可是,我不想改变别的人或事,当然,我也没有能力去改变他们.大海可以唤回的,我可以用一生去等待;你已不再留恋的,我愿意让它随风飘远.
我选“不求天长地久”是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天长地久.所有的人和事都会在生活这条充满了跌宕和磨砺的长河中慢慢改变,不管你想不想,都没有人能抗拒,我也不例外.所以,我们本就该抱着尝试、甚至是赌博的心态去面对未来.尽最大的努力,做最坏的打算.我想,这样,我们就有足够的热情和勇气去面对生活,也可以足够乐观、健康地面对生活中所有的考验.所以,我们更应该加倍珍惜,曾经拥有、现在拥有或者即将拥有的一切.
同时,我是这么地了解自己,我知道自己一旦拥有,就真的别无所求了.既然是这样,我又何必再去选它.
有时候,我也会暗自庆幸,没有冲动地为了弥补一个小小的遗憾而把自己投入到一个更大的遗憾中去.也许是我没有勇气去面对一个最终还是要劳燕分飞的结局,选择不开始,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也是不想带给我那么用心爱过的人一丝一毫的困扰.也许,冥冥中真的有什么在主宰,我永远都记得,他悠闲地坐在桌子上,有口没心地跟我说:算了,既然我们谁也无法将谁说服……嗬嗬,像这样的两堵墙,还有相逢的一天吗?还有必要再重逢吗?
一向讨厌命题作文的我,却十分喜欢这个别致的题目:曲终人散.音韵流转,境界颇高.我发现,李白的一首诗竟极巧合地藏有这四个字.最初的想法是用四句诗做小标题,写一个结构精巧的短篇小说.后来却决定写成散文.我对自己说:你已沉溺在写小说这门撒谎的艺术里太久太久,真真假假虚虚实实,骗人亦自欺.来,写点真东西,温习一下散文的笔触和步调;也看看你自己,是否还有剖白内心的勇气和能力.
内心的交响曲已演至终端.得成一篇感性知性交织的文字之后,压在心头的情感似轻快了许多.与自己谈心后得到的这种通透的喜悦,正是这些年来我笔耕不辍的根本原因,也是我成长的一种独特方式.而那些热爱阅读的人,也正是为了从别人的心曲中寻找与己契合的旋律吧?
最后,我想以李白的诗来为这篇文字作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酒,与尔同销万古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