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权利是什么,包括哪些方面.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5 17:22:32
民法权利是什么,包括哪些方面.

民法权利是什么,包括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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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权利是什么,包括哪些方面.
民法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方面,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我国民法规定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或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身份权包括亲权(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人身、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亲属权(父母与成年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兄弟姐妹间的身份权)、配偶权.
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也包括某些权利.包括地上权、地役权(从前还有永佃权与典权),都存在于土地(不动产)之上;后者包括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存在于动产、不动产与某些权利之上.此外还有矿业权、渔业权等.我国农村现有的承包经营权是否物权,尚在讨论中.在物权法中还有物权取得权,如物权性的先买权、买回权,我国现在没有.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得到生活上的利益的权利;债权有一些附属的权利.例如因合同而发生的债权的主要内容是债权人的给付请求权,但债权人还享有一些其他权利,如合同解除权、终止权、撤销权、选择权等.有学者将这些权利集合名为“财产的形成权”,作为与物权债权并行的一类.不过这些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不宜将之另为一类.债权也可以包括一些由其转化形成的权利,如损害赔偿请求权.